时间:昨日凌晨3时30分 地点:泉州市区涂门街某KTV 辖区:海滨派出所
拿过电脑结账单,刘建龙警官问面前的一对男女:“包厢费68元,为什么不付?” 一阵嬉笑声过后,怀抱一只兔子的女子说:“为什么要算包厢费?就不给!” 会不会是喝多了呢?刘警官再看电脑单,显示他们到包厢喝酒唱歌,时间从前一天晚上11时45分开始。“这么说两个可能喝多了。”他说,“人家KTV报警,还是付账赶紧回家休息吧。” 好说歹说,对方就是不付,且醉态越发明显。刘警官只得登记姓名,准备送那名男的前往醒酒。登记的结果是,男的叫李某,泉州鲤城区竹街人,女的叫周某,广西人。两人是男女朋友,当晚请几个朋友喝酒唱歌,朋友们走后他俩付了酒菜金,但拒付包厢费。 到了成功医院,李某被送进醒酒室,周某一屁股坐在医生桌上不走。刘警官见状只得让医生测试其酒精含量,结果显示已经醉了,顺手又将周某关进醒酒室。 昨日一早,李某的朋友给所里打电话要交68元包厢费。刘警官说,关醒酒室两个人费用1000多元,还要李某、周某自付。 “这不是因小失大吗?!”刘警官告诉记者,给他台阶下他不下,这怪不了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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