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文/图
本报讯 厦门一度假村组织员工体检,却发现持有《健康证明》的11名员工,2人大三阳,6人小三阳,还有3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其中,2名患有大三阳的员工,《健康证明》显示开自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详见本报昨日A3《今日关注》版)。
昨日,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此作出回应,称其中一张健康证明是假的,而另一张张某的《健康证明》虽然是从该中心开出,但根据当时的体检结果,张某体检正常,并没有大三阳。该中心怀疑,要么是张某找人顶替体检,要么是体检单位出现误差。
医院有关人士认为,把办理《健康证明》的权限放给医院,是一种便民的做法,但问题是,这样做是让医院“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会存在漏洞,应加强监管。
厦门市卫生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他们仍在调查,有消息会马上给予答复。
集美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说,只要张某再来体检,就能查实
一张是假证,一张是替检?
找不到办证者资料
被检出患有大三阳的员工是吴某和张某。这两人的《健康证明》,都开自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昨日,记者来到该中心,专门负责管理《健康证明》发放的综合科科长林国进说,接到记者反映的情况后,单位很重视,马上组织人员调查。
他说,吴某的《健康证明》肯定是假的,因为证件上盖的公章有“杏林镇卫生院”字样,而杏林镇卫生院早在数年前就改名为“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但这张《健康证明》发证日期却为2007年2月25日。
随后,在档案的核对中,找不到吴某的资料。林国进表示,这张证是假的。
体检结果是阴性
进而查张某的资料,林国进说,张某的《健康证明》是真的,已经找到他的体检档案,不过体检结果HBsAg是阴性的,而且肝功能正常,符合发证要求。
针对张某在12月2日单位组织体检结果是“大三阳”,而在11月13日办理《健康证明》体检时是阴性的情况,林国进也觉得诧异:正常情况下,结果不应该有这么大的差别,因为时间才间隔半个多月。
林国进认为,原因也只有两方面,要么可能是张某叫人冒名顶替,体检抽血时不是本人;要么就是办证时的体检单位弄错了,也就是说,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现差错。
复检可查明真相
随后,记者来到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是一家规模不小的医疗机构。中心副主任肖志华找到张某的体检表。记者注意到,肝功能和HBsAg的检查结果分别是“GPT正常”和“阴性”,符合发证要求。
肖志华认为,大三阳与“阴性”区别太大了,仪器和试剂出现偏差可能性比较小,体检者让人冒名顶替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在日常的体检中就发现有冒名顶替的。肖志华建议说,让张某本人再到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一次体检,如果确实是出现误差,中心该承担责任的就应该承担。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