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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面积误差“超标” 业主退房应在一年内提出
http://mn.fznews.com.cn   2008-3-4 9:06:32   来源:厦门商报

  合同约定,实测面积与合同规定面积之间的误差不超过3%,如果超过3%,购房者可以退房。可交房时购房者林先生却发现这一误差值达到了20.9%,“我要求退房,但开发商那边却一直以老板不在为理由推脱,一拖就是半年。”林先生致电商报业主5599111求助。
   
  购房者

  面积误差“超标”,想退房

  2005年9月,林先生购买了位于漳州的大学商业街的一家店面。按照合同上的说明,建筑面积共25.74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25.18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0.56平方米,他通过银行按揭支付了房款十几万元。

  2007年6月,开发商通知林先生办产权证。此时他注意到在开发商的通知里,店面的面积变成了31.11平方米,比合同约定的面积多出了5.37平方米。林先生算了算,这一数据与合同上建筑面积之间的误差值达到了20.9%。“这多出来的面积我还要多付钱吗?”他询问了开发商,但开发商并没有给他明确的答复,所以他担心将来事情会有变化,于是提出了退房的要求。因为,按照购房合同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林先生联系开发商,但对方说,先按规定缴纳土地转让费,店面多出的面积该如何处理以后再说,而且老板不在,需要过一段时间才能给他答复。从那以后就没有任何消息了。一段时间后,林先生再次打电话联系开发商,对方的回复是开发商可以出这笔土地转让费,但对于退房的事却没有提及。

  同时,林先生还咨询了律师,律师的建议是如果要退房的话还必须以“告知函”的形式通知开发商他要退房。这一次,开发商的经办人员让他把告知函传真过去,同时告诉他,老板现在不在公司,所以他们无法决定,也不能盖公章。“到目前为止,半年过去了,开发商仍然没给我任何答复。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开发商

  购房者需上门当面协商

  记者就此联系了该项目的开发商。“公司是一直存在的,怎么有可能没人理。”开发商昆仑建设公司滕小姐说。她认为,业主林先生所说的“他通过电话联系,但半年没有人给他回复”的事情是不可能的。

  滕小姐说,如果购房者要求退房,为慎重起见,需要来公司当面进行协商,看了具体情况后,公司才能给予确定的答复,但目前还没有出现客户到办公室来协商退房的情况。她说,她会把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记下来,同时向公司领导反映这个事情,有了具体的解决办法会主动联系业主,商讨具体细节。

  针对合约中关于退房的约定,滕小姐表示,每个客户合同约定的具体情况是不一样的,要先看具体情况是怎样的,才能有具体的解决方法。而多出来的面积如何处理,滕小姐说她不能做主,需要老板回来之后才能确定。
   
  律师提醒

  业主如要退房,应在一年内提出

  商报“业主智囊团”成员、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提醒: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如果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购房者;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者。所以,在实测面积多于合同面积并且超过3%的情况下,业主可以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进行处理。

  如果业主要求退房,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如开发商拒绝退房或退还购房款的,业主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提醒广大业主的是,合同解除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即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将消灭,即业主将不能以此作为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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