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我市将大力发展服务业,并于5月4日颁发实施《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份《意见》明确提出,厦门要建成海峡西岸城市群中服务业最发达、辐射带动能力最强的城市。
其具体发展指标为,到2010年,我市服务业增加值比2005年翻一番以上,达到950亿元以上,年均递增16.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达到47%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44%以上;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达50%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50%以上。这是记者从昨日上午我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重点
九大服务业优先发展
据了解,我市2007年服务业增加值达622.46亿元,占全市GDP比重45.2%。这在我省九地市中居首位,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处中游水平。随着当前我市龙厦、厦深、福厦高速铁路等对外通道建设的全面推进,以及工业集中区、重大片区和城市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我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空间将得到极大的拓展。而它将与先进制造业协同发展,不断增加产业的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这份《意见》是我市第一部关于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它确定了我市发展服务业的重点领域。即根据厦门的产业优势和特色以及我市硬件基础、市场基础和人才基础,今后一段时期,我市要重点鼓励和扶持服务业发展的九大领域:物流业、旅游业、金融业、会展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商贸业、文化产业、中介服务业、房地产业。其中优先发展以物流、金融、会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中介服务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以旅游、商贸、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卫生、房地产等为主的传统服务业。
措施
增1亿服务业引导资金
我市在加快发展服务业上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
放宽服务业投资领域。除法律法规禁止进入以外,凡符合各行业准入条件标准的,给予鼓励和支持。工商部门放宽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条件,对一般性服务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各类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
简化审批手续。除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服务行业和项目外,内资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核定;外资企业经营范围经审批后,办理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