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燕子) 莲前一住宅小区的业委会,一口气向开发商提了12项诉求,主办法官都说“没见过”。前些天,业委会的诉讼多数获得一审法院的支持。
该小区的业委会提出的诉求包括配备自备发电机、安装应急照明灯、建设档案资料、会所、楼梯间铺设高级瓷砖等等,多数是关于该小区全体业主公共利益的。另外,由于一些楼盘仍挂的是开发商的名字,开发商拖欠公共维修金,业委会也一并起诉,要求开发商支付公维金24万多元。
业委会是全体业主选出来的自治组织,他们有权但没钱,身份地位一直以来备受争议。在庭审时,开发商的代理人口口声声说,业委会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既不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也不能作为被告应诉。昨天,主审法官说,业委会的诉讼主体,如今已经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明确,业委会有权对关乎小区公共利益的事项起诉和应诉。
关于消防方面的双回路用电、安装自备发电机、疏通疏散楼梯、设置应急照明、取消地下一层车库安全出口处的停车位等等,由于有消防发出的责令整改通知为证,法院要求开发商整改。关于物业管理用房,法院说,依法开发商确实得提供,但开发商需要提供的面积是法定最高限200平方米。另外,关于铺设高级瓷砖、移交会所等,法院认为既然开发商有承诺,也应该移交给业委会。
但是关于24万元公维金,法院说,这归物业管,业委会无权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