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福建省厦门市区的一幢高层商住两用楼,10年间房产主管部门数易测绘数据,至今尚无定论。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官司,开发商连连败诉,不得不向部分业主支付巨额赔偿。
测绘成果没个准
1994年,汇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嘉莲大厦动工。
1996年,因该工程的进度已达到预售要求,汇成公司遂向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房产局”)下设的职能部门厦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申请根据设计图纸对建筑面积进行预算,预算建筑面积为57591平方米。汇成公司遂以此数据对外进行销售。
嘉莲大厦竣工后,为办理业主产权证需要,汇成公司向房产局申请进行实际面积测量。根据房产局的要求,汇成公司与厦门市房地产权籍登记中心签订了委托其进行土地房屋地籍调查和房屋勘丈测绘的作业协议书,并将合同款打入了指定的财政专户账号中。
2000年8月,厦门市房产局审核通过了经其指定的测量单位“闽西地质大队三明测绘所”出具的该项目实际面积勘丈报告,实测结果建筑面积少了1466平方米,汇成公司据此向部分业主退回了总计222万元的差款。
但由于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发生了变化,购买大厦一楼商场的沈某需补交137万元。业主沈某对此不予认可,拒绝补交。
2002年,汇成公司和业主沈某为此对簿公堂。
2004年4月22日,厦门房产局委托“福建三明市闽西测绘院”(由“闽西地质大队三明测绘所”更名而来)提供一份新的嘉莲大厦测绘成果,并由此作出《关于修正嘉莲大厦房产测绘审核成果的决定》,重新核减了公摊面积。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