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前盖上被白漆喷了一个“王”字,车灯也被划得伤痕累累。
本报讯(文/图 记者 廖桂金)昨天,保险公司对遭遇“黑手”的雅阁车作出的损失估计是:少则6000元,多则三四万元。资深检察官说,这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可能涉嫌犯罪了。
胡女士家的这辆雅阁车,价值近30万元,前两天整个车身被划了百多条痕迹。保险公司对胡女士说,光处理这些划痕可能得6000元。还有,车挡风玻璃全被喷上了白漆,两个车灯和车顶天窗都被刮得全花了,如果全都要换掉,那么就可能要三四万元了。
依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据悉,构成这个犯罪的起刑点是一万元。
目前,警方正在调查此案。但据胡女士的了解,目前案件线索渺茫,要破案还很不容易。昨天,胡女士恳求艾德花园的物业把监控录像播放了一遍,发现案发当晚有一个男人拿着灯,来到胡女士的雅阁车前照了好几分钟,之后就走了。但是,该男子的面孔看不清楚。
如果找不到作案者,胡女士只能自认倒霉了吗?保险公司的答复是,这种人为故意损坏的事件,不属于保险的范围,保险无法予以理赔。
胡女士觉得,物业也有失察之责。“我们的车位目前还在租赁期间,物业应该负责管理吧,可是发生这么大的事,保安去哪里了?”物业方面对胡女士说,她可以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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