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董加固
实习生 林继学
本报讯 昨日早上7时许,泉州市区北峰街道霞美社区,中年男子丁某从自家二楼楼顶跳到邻居家一楼楼顶,脚踝摔成骨折。
丁某今年48岁,老家在南安丰州,现住在北峰。丁某跳楼一幕,正好被邻居李某瞧见。李某介绍,事发后,丁某家中走出一名中年女子和五六名陌生男子,他听闻这名中年女子正是丁某的前妻。
而丁某告诉记者,中年女子叫肖某某,是他的前妻,这次是上门讨抚养费的,之前已讨过几回。“对方闯进房子后,我当时为了躲避,才跑到楼顶跳下。”记者从丁某的病历本和CT照得知,丁某跳下后,右脚踝骨折。
丁某讲述,他与前妻结婚后,生了一儿一女,今年女儿已20岁了。在女儿6岁时,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女儿归自己,儿子归前妻。但女儿9岁那年,前妻将女儿也带走了。然而事情过去很多年后,大约在三四年前6月份的一天,前妻带着女儿找到了他,并向他讨要女儿的抚养费。后来事情闹到了法院,法院判他支付女儿抚养费24000元,他当时就给了前妻1万元,剩下的抚养费,他后来陆续给了女儿读书、生活等。但是,前妻认为给女儿的钱,未曾经过她的手,没凭没据的不算。
因此,这一两年,每到春节临近时,前妻就会带人向他讨要剩下的14000元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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