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网讯 (记者 倪立婧 通讯员 徐丽碧)利用一辆租来的小轿车接连向一家足浴店的老板借款,共计37200元。期间,足浴店老板并没起疑心,只是,都被“四两拨千斤”地消除了,而他的对手竟然是两三个不满18周岁的少年! 少年借那么多钱做什么呢?赌博!
今年5月的一天,小延以每天450元的价格向一家汽车服务公司租赁了一辆小轿车。当天晚上,他就驾驶着这辆车和几个“兄弟”一起去同安的一个棋牌室尽兴赌博。小延手气不好,赌输了,于是他想到了将自己刚租来的车抵押给别人。他和小滨一起来到一家足浴城门口,由小仁负责介绍,以欠工地款为名向老板借10000元。但是老板一开始推辞说,身上没有那么多钱,小延马上提出将那辆小车抵押给他。“这车是从哪里来的?”小延回答说,是他自己买的。闻言,老板借给小延5000元。
小延拿着钱又去赌博了,还把输了的钱给赢了回来。他随即把钱还清了,并且要回了小轿车。
第二天,小延的赌瘾又犯了,但是他身上没钱,于是又想到用轿车进行抵押,老板又借给了他9700元。之后,小延又输了,于是他接二连三向老板借款,眼见小延借得越来越多,老板提出要把这辆车卖了,以还清欠款。老板让小延提供车辆的驾驶证,但是他发现驾驶证上的名字并不是小延的。“我还不到18岁,没有身份证,所以也不能办理驾驶证,只能用我表哥的名字。”如此谎言竟然让小延又从老板那里借走了27500元。6月初,小延和小仁被公安机关抓获,7月,小滨主动投案自首。小延的父亲在案发后将小延所欠的钱全部还清。
法院审理认为,小延、小仁以及小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7200元,数额较大,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
小延、小仁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小滨能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最后一审裁定,小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小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小滨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