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小明 陈金兰
本报讯 回家路上,遭遇三男子殴打,伤者称对方抢车不成,最后放油烧毁摩托车。前天晚上,重庆到晋江打工的小向遭遇此事,但据警方初步调查结论,应算对方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不能算抢劫。
小向告诉记者,2月1日晚10时许,他骑摩托车送哥哥回到西滨镇宫口村,随后一个人驱车回晋江市区。不想,车刚开出200多米,在一家食杂店门口,三年轻男子拦下他,称要搭车到陈埭镇区。“我不是摩的司机,不载客的。”小向表明身份。可对方一个穿联防队员服装的男子,随即动手打了他,其余两人也跟着动手。
小向抵挡不住,赶紧扔下车跑路。但就在小向回头时,发现对方要推他的摩托车,他赶紧摁下遥控锁。摩托车推不动了,对方扔下车后,反身追打小向。小向又打电话向哥哥向某奎求救。
向某奎叫上几个老乡赶到时,他正遭围殴,另有一名男子在摩托车旁,扯下油管,用打火机点燃,很快摩托车燃起大火。
昨天,记者从辖区陈埭派出所了解到,警方根据初步调查,只能算由冲突引发的损坏公私财物纠纷,不存在所谓的抢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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