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朱少文、林明东、涂秀珠来信——
只因怀疑妻子红杏出墙,丈夫王某某竟不分青红皂白地施以暴力,致使妻子鼻骨骨折。3月18日,被告人王某某以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去年10月16日晚上10时许,家住东山县的王某某看到有人向其妻发暧昧短信,便怀疑其妻有了外遇,因此醋意大发。随即,王某某与妻子发生争吵后,殴打妻子,致其双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鼻中隔骨折,伤情属轻伤(偏重)。东山警方接警后立案侦查。2月1日,东山县检察院向东山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故意伤害其妻身体,致其轻伤(偏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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