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查处洪濑近17亩良田被毁案
本报南安讯(记者邱和军)承包农田时谎称要建淡水养殖场,实际上是非法抽砂,由此毁掉近17亩农田。近日,南安洪濑镇王某励抽砂破坏农田的非法行为,被该市国土局依法查处,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洪濑镇前瑶村与大洋村交界处有一片农田,内有矿藏5万多立方米,价值2000多万元……未经任何拍卖手续,随意承包给他人开采。”去年6月,一封举报农田抽砂的信件被送到南安市检察院。随即,南安市国土局介入调查,一起打着承包农田建淡水养殖场的幌子,疯狂抽砂400多车,导致16.73亩农田被破坏的非法行为浮出水面。
被非法抽砂的农田位于洪濑镇前瑶村与大洋村交界处的大墩埔,属前瑶村集体所有。原来由前瑶村5个村民承包种植龙眼,但经济效益不佳。2006年5月,同镇福林村的王某励找到前瑶村村干部,提出承包大墩埔地段,建淡水养殖场。随后,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前瑶村与王某励签订18亩农田的承包合同,由王某励一次性付给前瑶村20万元管理费,前瑶村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承包期至2019年12月。从2007年6月开始,王某励就动用机器在大墩埔抽砂,在短短的3个月时间内,抽砂400多车,并以每车40元的价格甩手,导致大片农田被毁。
记者从南安市国土局获悉,王某励非法抽砂地点位于前瑶村第026号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王某励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16.73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第二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有关规定,且破坏农田保护区面积达16.73亩,涉嫌违反《刑法》第34条的规定。南安国土局对其非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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