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用了于药店购买的“人血白蛋白”后,63岁的老人郑某明病情恶化最终死亡,死者家属将厦门美信好又惠医药公司及所属的海沧分店共同告上法庭。本月4日,海沧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备受关注的民事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厦门大学医学院医学博士董菁副教授被法庭传唤出庭,充当了这场官司的专家证人。
开庭前一天,药监部门向海沧区法院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据调查,厦门美信好又惠医药公司在去年6月出售了厂家为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批号为200702A025,规格为10g的“人血白蛋白”共20瓶。案中,郑某明购买的假药是否就是其中的6瓶呢?
法庭上,原告律师把老人死亡的矛头直指药店,要求被告赔偿死者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1万余元。被告药店则反诉死者家属,并针对死者家属在药店门口摆设灵堂、披麻戴孝等方式,以其影响药店正常营业及损害名誉为理由,要求死者家属赔偿经济损失费3万元,名誉损失费5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焦点1 】
假“人血白蛋白”出自哪里
被告律师表示,郑某明及其家人曾从不同渠道购买过数十瓶“人血白蛋白”,在如此之多的“人血白蛋白”中混合使用,因此不能证明这6瓶假“人血白蛋白”即为“美信好又惠”药店所售出。另外,原告没有提供其所称的在该药店购买的6瓶“人血白蛋白”的购物小票及发票,无法证明其所用的“人血白蛋白”就是该药店所售。
【焦点2】
死亡与假药有无必然关系
被告律师指出,死者生前是一名肝硬化中晚期患者,并伴有多种并发症,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失血性休克死亡,非服用“人血白蛋白”所导致。“人血白蛋白”只是一种暂时延续生命的非治疗药物,郑某明的死亡与此无任何因果关系。
原告律师辩称,郑某明生前确实患有肝硬化,但由于其本人及家属积极配合治疗,病情一直比较稳定。去年6月至7月,郑某明使用了“美信好又惠”所出售的6瓶假“人血白蛋白”,用药期间病情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出现了多种不适症状,老人因此被送往中山医院治疗。被告不顾商业道德,将假药出售给死者,导致死者病情恶化,最终死亡。
【专家说法】
“人血白蛋白”不能扭转病情
郑某明曾是出庭充当证人的董菁副教授的病人,因此董菁的证言无疑成为关注的焦点。董菁表示,病人在他那里治疗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去年5月诊断出患有肝硬化后,病情相对稳定,治疗效果较好。第二阶段,病人服用假药后病情恶化,住院两个月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人血白蛋白”在肝硬化治疗中有什么功效呢?董菁介绍说,“人血白蛋白”可以稳定病情,但不可能扭转肝硬化的病情。它的作用是起一定支撑作用,避免出现别的并发症,是肝硬化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如果其他部分的治疗不到位,还是有可能出现死亡的。
董菁说,假药造成的后果有两种:如果属于成分上的含量不正常,对病人不会有较大影响;但如果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将会使其病情恶化。从郑某明的病情来看,死亡速度确实比正常状态偏快,但也不能完全肯定其死亡与假药有必然关系。他认为,死者家属要打赢这场官司确实有一定难度,因为在证据保全等方面有不利因素。
文/本报记者 郭桂花 实习生 李晓娟
通讯员 心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