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记者 朱俊博)市民余先生前天去和朋友聚会,喝了点小酒,回家路上偶遇一名卖淫女。他一时心猿意马,被拉到了一处偏僻的出租屋内。
在出租屋内,女子叫余先生先脱掉外衣休息一下。余先生单独在里面呆了5分钟后,女子又进来叫他先出去。“我出去时把衣服拿起来,数了一下钱,发现800元真钞全被换成假钞了,每张假币的号码都一样。”
他返回去找女子算账,屋里出来3名男子,语气不善。“他们说不要找那女的了,要找就找我们仨。”余先生寡不敌众不敢造次,只好下楼去报警。等警方赶到时,这3男1女已经不见了。
余先生怀疑,当时有人藏在床底下,乘他把衣服脱掉后,把钱调包。警方证实,以前破获的此类案件中,一般是一名女子充当鱼饵,以卖淫或按摩吸引路人上钩,数名男子则分别扮演调换真钞和恐吓威逼的角色。
受害人因为嫖娼,怕报警后被警方处罚,更担心家人知道丑事,往往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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