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徐林武 廖桂金 小湖)原告拉着被告的手,一个劲地说着谢谢——这个有些戏剧性的场面,昨天出现在莲前法庭。
昨天下午,原告郭小姐告诉记者,被告祁先生专程从广东佛山赶到厦门,帮她取出了她转错账的1.8万元,而只要了来回的交通费。
3月12日上午,郭小姐接到在翔安的弟弟的电话,说要借1.8万元急用,并把一个朋友的姓名、卡号发短信给了郭小姐。
郭小姐说,她长这么大还没用过ATM机转账,很紧张。完成全部程序后,她松了口气,拿到转账凭条一核对,脸都快绿了,“天哪,我怎么两次输卡号都把其中的3按成了7。”
一字之差,这1.8万元跑到了别人的卡里了。银行工作人员一查询,郭小姐把钱转给了祁先生。但祁先生登记手机号码却已作废。
郭小姐只好打110报警。警方调查发现,祁先生只在厦门住过一段时间,户籍资料上留的是江苏省的地址。银行工作人员告诉郭小姐,只能先到法院立案,再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祁先生账户上的1.8万元。如果能找到祁先生,只要他本人带身份证来银行解冻,就可以领出这笔钱。
法院往江苏寄送了传票,这个地址是祁先生前妻的。法院要求其前妻把传票转给祁先生的父母。郭小姐的心情随着法院的送达起伏,一波三折。
过了10天左右,郭小姐终于接到了祁先生的电话,“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说人在天津出差,等回到佛山后会亲自到厦门处理这件事”。
昨天早上7时许,祁先生赶到厦门,郭小姐顺利领出了这笔钱。“祁先生没要求任何报酬,只是让我给他来回的车费共460元,我给他500元,他硬是找给我40元。真是个好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