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记者 郭桂花)四名男子驾驶着在漳州偷来的面包车,并假扮保安窜至厦门绑架一名到仙岳山烧香的“富家女”。近日,湖里区法院对这四名男子做出一审判决,这伙人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15年6个月,并处相应的罚金。
2007年9月下旬,成天被朋友追债的阿轩为偿还债务,先后纠集少华等朋友共同预谋至仙岳山绑架有钱的单身女子“弄点钱花”,并进行精心的分工、策划。
同月23日晚,阿轩等到漳州一家店面门口,将一辆价值3.6万余元的客车盗走,并先后购置了麻醉剂、刀具、胶带、保安服等工具,准备绑架时用。
一个星期后,阿轩一大早就来到仙岳山上查看地形,专门寻找“烧香拜佛的富女人”为目标,锁定目标后他们相互通过短信联络分工,少华等三名男子则驾驶刚盗得不久的客车在山下负责接应。
在半山腰上,少华穿着保安制服冒充“保安人员”拦截了一辆奥迪车,并借口“你的东西丢了”,将孤身驾驶奥迪轿车下山的小玲骗下车。随后,少华顺势勒住小玲的脖子说:“想活命的就别动。”
小玲见势不妙,下意识留下一只鞋子。随后,绑匪一行把小玲带到事先在漳州租用的一出租房内看押。
其间,小玲面对绑匪一切都很“配合”,阿轩等人很方便就从小玲身上劫取一部手机、10多张银行卡及现金200余元,阿轩逼她说出了密码,还持这些银行卡冒领出现金7500元,然后他们四人每人分赃1000元,剩余的都归阿轩自己。当日傍晚7点许,绑匪给小玲的家属发短信,要求其筹集钱款赎人。
当天晚上至次日凌晨,警方一路追踪,最终擒获嫌疑人阿轩、少华等四人,小玲终被解救。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