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黄鑫 实习生 李玲娜)来自温州的赵女士去年8月与厦门一家房产中介签定购房合同,一口气预订下9套商品房,并预付了购房意向金人民币18万元。没想到一年过去了,她没买到房子,付出的意向金也被房产中介拖着不还。赵女士觉得自己被“忽悠”了,愤而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人员调查发现,就是这家中介,用相同的手法,一年内竟向赵女士和另一名同样来自温州的购房者骗取了高达40多万的意向金!
赵女士找的房产中介是位于思明区莲花大厦1号楼A12号店面的“首佳房产超市摩尔莲花部”。她告诉记者,去年8月,她偶然收到该中介负责人叶女士发来的手机短信,称其有价格优惠的厦门某楼盘房屋待售。赵女士动了心。经过见面洽谈,她很快与叶某签定了购房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房产售价为10500元/平方米。赵女士向叶某交纳了18万元的购房意向金。
可是,合同签定后,叶某却一直无法兑现承诺,对于赵女士“退还意向金”的要求,她则一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不退款。这样一拖就是一年。
无独有偶,7月3日,同样来自温州的郑先生也来到思明12315投诉台投诉“首佳”,他的遭遇和赵女士差不多,但金额更大,被拖欠了26万元。
调查
中介机构和负责人都有“猫腻”
思明区工商部门调查发现,事实上,与赵女士和郑先生签订“认购意向书”的房产中介,主体机构应为“摩尔莲花房产超市”而非“首佳房产超市”。 通过工商经济户口查询,该店已于2007年3月15日办理了注销手续。也就是说,经营主体根本不合法。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