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劫匪一人摔死,一人被擒,昨被判刑3年并罚1000元
□早报记者黄祖祥
两个在手套厂打工的工人因觉得工作太累、赚钱太少,便商量一起去雇辆摩的实施抢劫,没想到实施抢劫过程中发生车祸。两名劫匪摔下车来一死一伤,受伤的劫匪王某昨日被晋江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2月28日晚9时30分,从晋江安海一家手套厂上完夜班回到宿舍后,重庆酉阳籍工人王某和石某互相发起了牢骚,两人决定“出去搞点外快”。
次日晚上,王某和石某两人上完夜班后,回宿舍洗完澡,将准备好的西瓜刀藏在衣服内就出门了。在走到安海华达酒店交叉路口时,两人看到一辆摩的,就招手叫其停车,约好载到山前开发区给对方8元钱。
一路上,摩的司机冉某开得很快,当行驶到偏僻地段时,坐在车中间的石某从衣服里抽出刀来,架在冉某的脖子上,让他马上停车。但是冉某没有停车,反而将摩托车开得更快,石某便腾出一只手来与他争抢车把。
这时,一辆巡逻摩托车正好从他们身边经过,但是冉某的脖子被刀架着,不敢出声求救。在往前开了20多米后,由于冉某、石某两人一直争抢车把,整辆摩托车失去平衡倒地,车上三人全部摔下摩托车。
坐在最后面的王某摔下车后,头撞到地上,后脑勺肿了个大包,人在地上还滚了好几圈,腿也摔麻了,爬都爬不起来;石某则趴在地上不能动弹,西瓜刀也掉在地上;摩的司机冉某也爬不起来,躺在地上大叫“抢劫”。
刚才经过的巡逻摩托车闻讯赶了过来,在听冉某说另外两人是劫匪时,立即通知安海派出所民警将王某和石某带回派出所调查。此时,石某已经摔得爬都爬不起来,只好由王某把他抬上车。
随后在安海派出所做笔录时,石某一直说自己的头很痛,民警随即将他送往医院治疗,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昨日,晋江市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由于王某已经着手实施抢劫,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且归案后认罪,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鉴于本案同案人石某在抢劫过程中死亡,对王某应酌情从重处罚,故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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