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记者 徐林武 通讯员 黄莺 罗琳)砸别人宝马车玻璃,两百元一次。张某接了这个业务,砸两次,共赚400元,却造成11001元的损失。
记者昨日获悉,张某已经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湖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3月25日下午,无业游民张某接到“小陈”(真实身份不详)的电话,说是有人欠了他老板的钱,欠债者有一辆宝马车就停在某小区。“小陈”叫张某过来小区,认清楚车子。
第二天中午,“小陈”约张某一起吃完饭后,甩给张某200元,让他把那辆宝马车的玻璃砸烂。
张某觉得这200元来得挺容易,想也没想,把钱往口袋一揣,立刻打的前往停放宝马车的小区。张某从地上捡了一块鹅卵石朝宝马车的前挡风玻璃用力砸去,砸碎后撒腿就跑。
4月1日凌晨,张某又收到200元钱后,和“小陈”等人一起偷偷溜进小区。那辆被砸过的宝马车还停在老地方。张某先捡起一块鹅卵石,朝宝马车的后挡风玻璃用力砸,另两人也跟着捡石头砸。小区的保安发觉了,朝他们冲了过去。张某跑得慢,被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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