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晋江讯(记者曾绍洋)与女友简某同居后导致其怀孕,男子石某竟然采用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女友卖淫赚钱。近日,晋江法院一审以强迫卖淫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石某是安徽人,1984年出生,没有固定职业。2006年7月,石某与简某相识,两人于2006年下半年开始同居,后来简某怀有身孕。2007年3月中旬,石某让简某去坐台赚钱,并把她带到晋江青阳街道一家宾馆内,要她跟一个叫“刘姐”(已判刑)的女子卖淫。一开始简某不同意,石某就对她进行殴打,并威胁要放火烧掉房子。简某因为害怕就被迫跟随“刘姐”在宾馆卖淫。在“刘姐”的容留、介绍下,简某在宾馆内多次向在宾馆住宿的客人卖淫。
2007年4月19日早上6时许,简某偷偷从租房跑出来要去报案,刚到楼下石某就追出来将她抓住。于是她就大声叫喊,旁边的摩托车工围了过来,石某才将其放开,随后简某跑到公安机关报案。2007年6月28日,石某被安徽合九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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