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黄墩良 林加华 文/图
 村民们说起这些合同非常生气
昨日上午,苏少明和众多村民坐在永春县法院审判庭门外的椅子上,焦急地等待庭审结果。昨日,永春县一都镇黄沙村640名状告黄沙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一案,庭审进入第二天。苏少明是代表村民参与诉讼的六人中的一个。
村民:瞒着我们把山林承包出去
永春县一都镇离县城近百公里,与三明市大田县接壤,号称永春的北大门。村民说,去年的一个意外情况,让他们跟村委会铆上了劲。去年,经过林改后村民本应当拿到林权证。然而,村民从林业主管部门了解到,当地大片的山林竟然没他们的份。昨日,一村民苦笑地说:“山林地不翼而飞了。”
村民说,山林原本属于村集体的财产,但在一二十年前,成了某些人承包后经营的山林地。“我们根本不知情”。
政府部门接到村民的反映后介入调查。村民苏少明说,原来村委会的村支书只好拿出10多份《集体山林责任承包合同书》。就是这些合同书,将村集体的所有山林地承包出去了。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