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30日讯(海峡导报驻漳州记者 游章友 通讯员 真坚 满荣)近日,芗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协议二奶”导致的纵火案。被告汪娟(化名)在福建某油漆工贸公司工作期间,与老总发生了婚外情,最终被多年不育的老总的发妻知晓。为了弥补没有孩子的遗憾,夫妻俩经过商量与汪娟达成协议,借腹生子。匪夷所思的是,在汪娟怀孕4个多月后,老总发妻竟然也怀上了孩子!面对即将失去的感情,汪娟一怒之下将老总的房屋及邻居房屋全部烧毁……
日前,本报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此案背后发人深省的故事。
荒唐 与“二奶”签署“生子协议”
汪娟,1972年生,湖南益阳人,大专文凭,2004年5月离婚后来到福建,到漳州某工贸公司应聘做销售员。虽然她已年过30,但面容清秀,身材高挑,深得异性喜欢。
公司的老总叫李册(化名),36岁,资产已有几百万。从汪娟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起,他就注意到了这个有气质的单身女人。汪娟出色的业务能力更是得到了他的欣赏。他迅速提拔汪娟为业务主管,两人继而发展成情人关系。
纸是包不住火的。2004年9月,有关李册与汪娟的风言风语很快传到了李册妻子王虹(化名)的耳朵里。一天,李册和汪娟在宾馆里被王虹堵了个正着,王虹狠狠地甩了汪娟一耳光!汪娟也不甘示弱地说:“谁让你生不出孩子,你也好意思当人家老婆,李册抛弃你是应该的!”
原来,王虹与李册是中学同学,结婚7年了,彼此一直恩爱有加,但王虹患有宫寒症,一直没有怀孕。但王虹当然不愿意看到丈夫与汪娟的感情延续,她要求丈夫炒掉汪娟,还经常去公司查岗。为此事,夫妻俩经常争吵。李册后来将汪娟调到厦门分公司工作,隔三差五以谈生意的名义到厦门和汪娟约会。
2005年1月,汪娟怀孕了,让李册陪她去做人流。在手术室外等待的过程中,李册却焦灼万分,他甚至有生下这个孩子的想法。2005年7月,汪娟第二次怀孕。这次李册死活不同意汪娟打掉孩子,他决定向母亲求救。
在李母的劝说下,王虹同意了李的请求。7月20日,在李册家里,李册夫妻和汪娟三方订下 “生子协议”:王虹同意李册与汪娟生个孩子,但孩子出生后汪娟必须离开福建。汪娟生下孩子后,可一次性得到80万元“生产费”。在汪娟怀孕到生产期间,李册每月给汪娟5000元营养费,李册每周抽出两天时间陪汪娟,王虹不得以任何借口上门闹事……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