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餐馆吃完自助餐后,漳州师院12名学生突然头晕腹泻。医生初步诊断是吃了不洁食物引起的,但学生又拿不出餐馆方面违规的确切证据,这又该如何索赔?昨天,芗城区12315对此案来了个“模糊”调解,餐馆已赔偿学生2800元。
据学生介绍,11日晚,12名学生一起来到漳州市区一餐馆吃自助餐。次日凌晨,所有学生都出现头晕、恶心、腹泻等症状。他们马上到漳州市医院就诊,其中4名较严重的住院观察。医院初步诊断,可能是食用不洁食物引起的。学生们分析可能和餐馆有关,但对方一直不愿承担责任,当日下午,学生们就此向芗城区12315投诉。
12315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学生们所吃的食物已经不在,无法鉴定。但学生出现的症状是就餐后发生的,与餐馆有一定联系,起因可能是餐馆管理不善,工作人员卫生操作不当,导致细菌污染食品或餐具。
昨日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餐馆承担学生的住院医疗费575.25元,退还当晚就餐费356元,补助学生营养费1400元和4名学生的后续治疗费400元,由餐馆一次性给付学生赔偿合计2800元
(记者 蔡伟艺 通讯员 张明华 马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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